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职务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二日电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十月九日至十二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委关于于幼军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确认中央政治局今年九月五日作出的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二00七年九月,山西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接受于幼军因工作变动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的请求,于幼军当月出任文化部副部长,随后当选为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据悉,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中共十七大代表中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部分基层同志和研究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部分专家学者也列席了十七届三中全会。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完)
十七届三中全会递补王新宪为中央委员
中新网10月12日电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8年10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王新宪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王新宪
王新宪简历
王新宪中国残联党组书记、中国残奥会主席。1954年11月生,山西沁县人。1971年2月参加工作。华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函授本科毕业。1999年1月8日,任广东省残联理事长、党委书记;2003年9月,当选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残联常务副理事长。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中国残奥会主席。全国人大代表。(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

于幼军
于幼军简历
于幼军,男,汉族,1953年1月生,江苏省丰县人,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学位,1971年9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参加工作后历任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研究所副所长;
1986年8月任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6年11月任广州市东山区委书记;
1990年任广州市 天河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2年任广州市委常委,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1993年任广东省委宣传部部长;1994年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期间1993年3月至1995年8月在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职学习;
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在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0年4月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深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0年6月任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年5月任湖南省委副书记;
2003年6月任湖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2005年6月任山西省委副书记;
2005年7月任山西省代省长;
2006年1月任山西省省长。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主持省人民政府工作,分管监察,审计工作。
2007年8月任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